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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办文化——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量:131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战略任务,在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农村,任务艰巨而繁重。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对加大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力度,建立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地也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可谓声势浩大、举国关注。然而,由于我国“三农”问题的特殊性,当前,农村和谐文化建设面临很多问题,建设农村和谐文化必须针对农村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各种积极因素,凝成合力,取得实效。笔者认为,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诸因素中,农民自办文化不可小视。

一、农民自办文化是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

1、农民自办文化的地域性,对形成农村特色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蕴育了发达的农耕文明。上千年自给自足、保守封闭的封建文化和一年四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习惯造就了农民的自办文化。为了调节情绪,解除疲乏,寻求精神慰藉,他们自发组织、自愿组合,自我管理,开展各种适合他们自已的文化娱乐活动。这种文化由于来源于当地的生产、生活实际,而封建的生活方式使得它千百年来很少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形成鲜明的地域特征,通过农耕文明特有的传播方式继承发展,逐步形成了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特色。前不久,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随后各省也分别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有许多项目就源于农民的自办文化。如中国龙舞这一代表中华民族文化形象的文化样式就源自中国农民的自办文化。农民自办文化不仅是农耕文明的重要元素,对中华民族绚丽多姿、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生重要影响,也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在建设农村和谐文化的今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农民自办文化的群众性,凸显其在农民文化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农民自办文化面向农村、面向生活、面向农民,它源自身边鲜活的生活,采用传统的文化形式,迎合农民的审美情趣,深受广大农民的喜爱。我们常常发现,在文艺下乡演出的舞台上,农民自已参演的节目异常火爆,而“高腔雅韵”冷冷清清,一些政府组织的文化活动必须借助行政手段推动,而农民自办文化生命力旺盛。宝应县安宜镇有一个农民自办的老年文艺组织——夕阳红艺术团,从十几个晨练的老人学唱歌开始,发展到现在上百人、十多种文艺形式,他们把发生在身边的事,用当地农民喜欢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自编自演,自我组织、自已管理,自负盈亏,每年大型演出十多场,小型演出周周有,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这样的队伍,不花政府一分钱,却把农民的文化生活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

3、农民自办文化的时代性,通过当代文化理念的引导对农村社会产生影响。农民自办文化是农民的自发文化,是他们寻求文化生活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主行为。但它也受到时代价值观念的影响,受到“官办文化”的辐射和引导。历史上古人推崇“忠、孝、节、义”于是民间就有了“岳王庙”“贞节碑”等文化活动场所,很多都是农民集资修建,还成立了类似协会的组织,数以万计的农民成为组织的信徒,其文化理念深扎他们的心中,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理念之一。古人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对超乎大自然的神力非常推崇,于是民间就有了算命、打卦的行当,即使在今天,文化闭塞的地区仍见他们的踪影。现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业中,需要农民具备现代的科学知识和先进的价值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上发挥作用,通过对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引导实现上述目标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

二、引导农民自办文化,建设农村和谐文化

近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带动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文化也得到迅速发展,而广大农村经济发展较慢,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拉开了距离。但广大农村绝不是文化的荒漠,农民的精神世界从来没有出现过真空。各种各样的文化时刻都在争夺着这块领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以市场文化为核心的现代文化冲击着农村传统文化,一些人陷入现代文化的盲区,充当纳妾、黄、赌、毒等活动的主体;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将城市文明带入农村,冲击着传统的小农思想和消费观念,一些农民产生夸豪斗富的心态;科学文化和愚昧文化激烈争夺,求神拜佛、封建迷信死灰复燃,吞噬人们的精神世界。农民自办文化是这场争夺战的主战场。在建设农村和谐文化的大业中,如何引导农民自办文化,责任重大。

1、政府主导,引领农民自办文化。⑴、文化下乡,示范引领。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送文化下乡工程,如送三下乡工程、电影2131工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声势浩大,不失为一种好的形式,为农民自办文化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带动其向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文化下乡活动流于形式,有的活动不合农民文化习惯,农民不领情;有的是顺应领导要求,为政绩工程装点门面,不合农时,农民不参与;有的甚至虚晃一枪,流于形式。这样便导致了示范引领作用的丧失。笔者认为,文化下乡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送文化是手段,“种文化”才是目的。有些地方把送文化项目列成菜单,让农民“点菜吃饭”,确实是一种好的做法。⑵、建立队伍、培训骨干。自由、松散是农民的特征,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队伍,才能让文化的影响力发挥作用。在农村不乏能人巧匠,到处藏龙卧虎,他们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由这些骨干领头组建文化团队,是发展农民自办文化、推进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很好途径。各级政府应促成、扶持这种文化组织,各级文化专业机构,要对这些骨干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文化修养,增强影响力。⑶、建设阵地、提供平台。文化活动离不开文化阵地这个载体,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推出了乡镇标准化文化站建设等硬件工程,对改进农村文化设施的落后状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建设中,不能一味只是树形象,出政绩,更要让其物有所用。要根据当地农民文化活动的特点建设文化阵地,让农民自办文化也用得上这些阵地。同时村级文化阵地的建设也应摆上工作日程。村级文化离农民最近,对农民影响最大,也是农民自办文化最活跃的地方,在村级文化建设中要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各级政府部门对来自旷野田间的民办文化要与“官办文化”一视同仁,给他们身份和地位,为他们创设交流、表现、展示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使他们接受先进文化的影响,促进地方文化的交流,提升农村文化的内涵,扩大民办文化的影响。有许多农民自办文艺组织正是通过政府组织的会演、比赛等活动走出了乡野,走上了大都市的舞台,有的还在国际性的比赛中摘金夺银,他们所表现出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让全世界惊叹。

2、公助民办,发展农民自办文化。文化重在建设,就农村文化建设而言,完全依靠政府是不够的,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农村文化建设“多元化”,农民自办文化应该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生力军。在我国许多农村,农民自己办起了“农家大院”、“家庭图书室”、“文化中心户”,有的组建了农民剧团、农民电影放映队,他们生活在农村,阵地在农村,服务在农村,许多还是提供免费服务的公益性文化组织,是真正的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办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对公益性民办文化实体,也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实行公助民办。前不久,国务委员陈至立亲自给文化中心户捐书、捐款,支持发展民办文化。我们还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支持公益性民办文化上来,这样的文化繁荣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就充实了。

3、加强管理,规范农民自办文化。公益性民办文化弥补了国办公益文化的不足,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和补充。而产业性民办文化则活跃了农村的文化市场,是农村文化向前发展的动力之源和活力所在。我们应加以鼓励,提供优惠政策,促进其发展。如陕西安塞腰鼓、江苏无锡泥人、山东淄博农民画等这些农民自办文化已发展成为庞大的文化产业,并形成了文化品牌,对当地农村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然同其他产业一样,产业性民办文化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唯利是图、非法经营的问题,我们要加强管理,加以规范。要净化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引导农民把文化产业同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把科普宣传、科技讲座、信息咨询和农技交流作为重点领域。对于那些破坏农村文化建设的邪教、宗族活动,封建迷信、赌博、色情活动要坚决取缔,有的要绳之以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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